陸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被稱為「史上最嚴」

2013/09/13 12:53

精實新聞 2013-09-13 12:53:22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國務院12日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了國家防治大氣污染的目標和措施,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該計劃是今年6月中旬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的細化版,是繼2012年底環保部、發改委和財政部三部委聯合發佈《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之後政策的再度加碼。

大氣污染防治的具體目標是到2017年,大陸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PM2.5)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要求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要大幅度減少。

該計劃提出了十個防治措施,其中,「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被業內人士認為是「治污之本」。該計劃規定要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新、改、擴建項目要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進一步提高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標準,分區域明確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對能源消費,該計劃要求,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氣、煤制天然氣、煤層氣供應;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力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提高接受外輸電比例、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

該計劃被稱為「史上最嚴」大氣治理行動計劃,國務院將與各省(區、市)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地方政府。重點區域的PM2.5指標、非重點地區的PM10指標將作為約束性指標,並將治理任務是否完成納入官員政績考核中,考核不達標者將被追究責任,這表明了大陸政府防治大氣污染的決心。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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