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會要求立國金融機構需提供固定利率房貸選項
2024年6月13日立陶宛國會(Seimas)以103票同意、2票棄權通過修正案,要求立陶宛金融機構與銀行必需提供客戶浮動利率(variable rate)或至少5年的固定利率(fixed rate)房貸兩種選項。
倘銀行無法提供固定利率房貸選項,則需提出減少或管理浮動利率波動風險的建議。
新規定亦適用於房貸組合金額超過5,000萬歐元的金融機構。
立陶宛銀行數據顯示,2023年立國至少1年固定利率的新核貸件數比例為3%,遠低於歐洲整體78%的平均值。(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