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違反證券管理法,遭核處警告及罰鍰150萬元

2023/09/01 09:09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2年8月31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證券或該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國泰證券於112年7月5日及7月10日上午發生電子下單系統異常情形,案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該公司進行查核,發現該公司有未確實對憑證系統連線機制進行參數容量測試、未確實執行應用系統壓力測試作業、所訂網際網路下單服務品質作業細則未包含完整之交易安全性及穩定性規範、未訂定憑證系統故障復原標準作業程序,及憑證系統資料庫主機未有足夠之資源配置等缺失情事,顯示國泰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對該公司核處警告及新臺幣150萬元罰鍰。(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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