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等11家發行人於100年12月8日分別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以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等為標的之39檔權證發行之申請,經審核後尚符合規定,將發給同意函。
一、認購權證部分:
發行人 標的股
國泰證 宏達電
國泰證 宏達電
元大證 宏達電
元大證 日勝生
台灣工銀證 玉山金
台灣工銀證 大眾銀
台灣工銀證 永豐金
台灣工銀證 中信金
台灣工銀證 富邦金
台灣工銀證 國泰金
台灣工銀證 第一金
台灣工銀證 新光金
台灣工銀證 台新金
台灣工銀證 開發金
台灣工銀證 臺企銀
台灣工銀證 元大金
凱基證 聯發科
群益金鼎證 宏達電
群益金鼎證 東陽
富邦證 裕隆
富邦證 南亞
富邦證 統一
富邦證 景碩
富邦證 興富發
富邦證 台聚
富邦證 京元電
日盛證 洋華
日盛證 瑞儀
大華證 宏達電
大華證 KY晨星
大華證 大成
永豐金證 上銀
大眾證 神州
兆豐證 昱晶
二、認售權證部分:
發行人 標的股
凱基證 台積電
凱基證 聯發科
日盛證 可成
日盛證 華寶
大華證 宏達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