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量子電腦出口需要新出口許可證
繼法國、西班牙和英國之後,荷蘭對量子電腦亦實施出口限制。
荷蘭外貿暨發展援助部長 Reinette Klever 致函眾議院聲明,自12 月 1 日起,出口 34 量子位元以上(包括34 量子位元)的量子電腦將須申請許可證。倘擬獲得此許可證,必須敍明出口商名稱與地址,以及產品最終目的地、收貨人及最終用戶名稱與地址。
此規則旨在防止相關技術落入中國或俄羅斯軍方手中,因量子技術可能被誤用或用於軍事目的。此規則係基於現行高科技設備出口規範制定。(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