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國擬現增1150萬股、每股30元,認股基準日9/5(補充)

2016/08/23 15:5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92)杏國-補充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購價格、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銀行合約簽訂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8/23
2.發行股數:11,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9,2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暫定每仟股認購157.6233145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15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新藥產品之研發支出。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年09月05日
13.最後過戶日:105年08月31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年09月01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年09月05日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05年9月9日至105年9月13日;
原股東未繳款催告期間自民國105年9月19 日起至105年10月19日止,凡未於催告期間繳交股款者,視為自動放棄認股權利。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5年08月23日。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彰化銀行大同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銀行五股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承銷商代收承銷股款帳戶:華南銀行民生分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627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各項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指示或法令變更或客觀環境因素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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