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取得臺北市松山區使用權資產,計約268萬元

2022/01/03 09:3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3)開發金-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汽車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0/12/30~110/12/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1)汽車停車位租賃個數:6個

每單位價格(含稅):111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每個月租金新臺幣8,400元

租金總金額(含稅):111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每月新臺幣50,400元

(2)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2,683,673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應業務需要。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地上權土地管理人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均非本公司關係人。

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非為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取得地上權利日為民國103年01月20日。

移轉金額:取得地上權權利金價格為14,168,000,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一個月為一期支付租金。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依據:本次增租汽車停車位之租金水準及條件與現行已簽訂之契約相同,且係參考大樓其他承租戶承租條件,本案交易條件之訂定,並無優於其他同類對象情形。

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不適用。

估價金額(租金)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業務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核決程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規定,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其內部作業規範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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