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堂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2026/03/21 11:3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570)紫金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3/21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1
(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5/06/11 上午十時整
(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93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
(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四)其他議案:解附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1
3.因應措施:依規範公告及辦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 (含標點符
號)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15年04月05日起至115年04月15日止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5年04月15日
下午 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達或送達。
受理處所:紫金堂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93號8樓,
電話:02-8751-8888)。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
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
1.提名受理期間:自民國115年04月05日起至115年04月15日止。凡有意
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1年04月22日下午05時前提出並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
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或送達。
2.應選名額:董事7名。(含獨立董事3名)
3.提名受理處所:紫金堂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293號8樓,電話:02-8751-8888)。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名候選人,董事會得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3.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