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中國大陸純電動載人汽車作出反補貼終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歐盟委員會於2024年10月29日發佈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純電動載人汽車(New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作出反補貼終裁,決定對涉案產品徵收7.8%至35.3%反補貼稅。涉案產品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稅則號列為8703 80 10(TARIC稅則號列為8703 80 10 10)。該案補貼調查期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補貼調查期結束。公告自發佈次日起生效。
2023年10月4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純電動載人汽車自主發起反補貼調查。2024年7月4日,歐盟委員會發佈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純電動載人汽車作出反補貼初裁。(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