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政府需就加密貨幣稅收方式進行說明
南非金融部門行為監理機關(Financial Sector Conduct Authority, FSCA)近期批准了63家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rypto Asset Service Provider, CASP)的證照申請,並獲得政府授權提供加密貨幣相關金融服務,目前全部383份申請書獲得批准的 CASP 總數已達到138份。
這項消息將有助南非擺脫「國際金融行動特別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將該國列為「洗錢灰名單」(Grey List)的重要進展之一,然而,許多交易者對南非國家稅務局(South Africa Revenue Service, SARS)針對加密貨幣的相關稅務規定並不清楚,甚至認為SARS僅關注如何執法,而非解釋加密貨幣的稅收機制。
舉例而言,以蘭特幣購買的比特幣換成非同質化代幣NFT(Non-fungible token)後,再將NFT轉換回比特幣的過程,依據南非法律,資產交換過程可能涉及稅務規定,然而南非法律並不承認「加密貨幣」一詞,加密貨幣目前被視為數位資產,與房地產或股票其實並不相同,SARS和南非財政部應進一步說明加密資產的稅法規定,從而確認如何針對不同類別的加密資產徵收稅金。(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