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修法規定歐盟境內之現金移轉 以防制洗錢
捷克媒體 Expats 本(2024)年9月17日報導,捷克新規定歐盟境內跨國現金移轉超過15,000歐元(約377,000捷克克朗)須申報。這項規定較現行政策更為嚴格,目前僅要求在捷克國際機場,攜帶超過10,000歐元(約251,000捷克克朗)現金出歐盟時需申報。捷克總統帕維爾(Petr Pavel)表示,此舉旨在防制洗錢。
此修正案響應歐洲理事會專家建議,適用於親自攜帶現金、郵寄或快遞方式等轉移方式。個人需申報現金所有者及接收者,並應海關要求提供資金轉移之理由。
此外,新法擴大虛擬資產交易商的責任,包括加密貨幣和非同質化代幣(NFTs)。捷克眾議院也將違反反洗錢義務之專業機構罰款上限,從100萬捷克克朗提高到250萬捷克克朗。(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