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冠能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簡稱:永冠四KY;代號:15894)自115年2月24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並採行分盤方式交易。
公 告 事 項:
一、永冠能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有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7款及第49條之3第1項第2款情事,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方式交易。
二、爰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7款、第5項第1款、第6項及第8項規定,將永冠四KY自115年2月24日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並採行分盤方式交易,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每30分鐘撮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