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5-10-01 10:58:01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台電公司自今日(10月1日)起恢復非夏月電價,同時下半年電價調整方案自10月1日起亦同時施行,電價平均降幅2.33%,是繼今年4月調降7.34%後,再次調降電價,歷經兩度調降後,每度平均電價已從年初的3.1139元降至2.8181元。
經濟部指出,本次電價調整各類用戶的調降幅度均為2.33%左右,自今年4月調降之每度平均電價2.8852元再降至2.8181元。本次電價調降主要係反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調降原則著重於妥善照顧民生、節能減碳及穩定物價,因此,住宅及小商店用電量330度以下的調降幅度最高,以減輕民眾電費負擔。此外,為促進高用電戶節約能源,住宅用電量1,001度以上及小商店用電量1,501度以上則不調整;另工商業用電戶則依使用者付費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原則,適度加大尖離峰價差,藉此鼓勵抑低尖峰時段之用電量。
經濟部說明,為公平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期間供電成本之差異,促使民眾節約用電,我國參酌各國電力公司實施季節電價之經驗,自78年起實施季節電價,其中夏月電價只適用於全年用電尖峰的4個月(6-9月),10月以後又恢復為非夏月電價。
經濟部指出,由於本次電價調整係自10月1起實施,適用非夏月電價實施期間,調整前後電費倘加計季節因素,以住宅用電每月平均用電量330度估算,調整前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800元,調整後非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707元,調整後每月平均電費可減少約93元。至小商店用電部分,以每月平均用電量1,500度估算,調整前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6,303元,調整後非夏月每月平均電費約5,015元,調整後每月平均電費可減少約1,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