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若金融資產重分類 金管會:應提特別盈餘公積

2022/10/12 05:26

MoneyDJ新聞 2022-10-12 05:26:16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美國鷹派升息、通膨和地緣政治風險下金融市場動盪,導致壽險業淨值大幅減損,業者日前爭取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以化解淨值危機,對此,金管會昨(11)日宣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經在7日回函提供參考指引,未來保險業若擬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應依IFRS 9相關規範及會研基金會參考指引辦理,而金管會也將要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避免重分類使分派股利增加。

金管會指出,今(2022)年於通貨膨脹壓力下,多國央行啟動升息,美國自3月至9月已連續升息12碼(3個百分點),且年底前仍有可能持續升息,已有多個國際組織提醒短期內大幅升息可能影響金融穩定,加上我國尚未接軌IFRS 17「保險合約」,資產面反映保險業持有債券價格下跌,惟負債面尚未以公允價值評價,無法完全反映升息對資產與負債之影響,故部分保險業擬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金管會表示,保險業若擬進行資產重分類有三大條件,一、依IFRS 9規範,二、會研基金會參考指引,三、公司管理階層與簽證會計師做判斷。

金管會表示,IFRS 9對重分類訂有原則性規範,會研基金會已於7日提供參考指引,不過,個別公司能否重分類,仍應由公司管理階層與其簽證會計師,共同考量實際對金融資產之管理模式及相關事證進行判斷,管理階層須能清楚解釋經營模式改變之合理性及留存佐證,相關程序及資訊揭露並應依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

金管會也指出,為維持保險業資本穩健,對於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之公司,金管會將要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避免重分類使分派股利增加。

對於金融資產重分類除了壽險業可適用,產險業是否也適用?金管會保險局回應,會研基金會的指引是針對「保險業資產負債不匹配」,這個問題以壽險業最明顯,產險業則沒有此問題。

至於IFRS 17實施時程,金管會表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於2017年間發布IFRS 17,考量該準則實務執行之困難度及複雜度,延至2023年生效,故目前各國均尚未實施。鑑於IFRS 17對我國保險業影響重大,包括資訊系統(會計、精算、投資、風控等系統)修改、歷史資料蒐集、商品策略調整等準備工作繁複,金管會參考各界意見後決定,我國以國際生效日後至少3年(2026年1月1日)再實施為原則,以利觀察國外實施情況,配合我國國情適度調整因應,藉以完善各項接軌準備。

金管會並強調,面對急遽變化之國際經濟金融情勢,維持金融穩定及維護保戶權益是金管會首要任務,金管會將持續關注保險業財務業務情況,要求業者維持良好清償能力,並強化公司治理、風險控管與內部控制,以合理確保保險業永續與穩健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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