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圭政府修改稅制,取消跨國企業「稅收寬免」機制並改採「事後申請補償」新制
依據烏拉圭媒體報導,烏拉圭政府於本(2026)年8月31日批准一項關於「國內補充最低稅額(Impuesto Mínimo Complementario Doméstico, IMCD)」之最新法令。該法令旨在修改烏國「全球最低稅負制」之適用規則,並明文廢除去(2025)年12月通過之第325/025號法令。新規定要點在於全面取消跨國企業之「稅收寬免(dispensa)」機制,改要求所有適用企業必須先全額計算並繳納IMCD,再透過獨立的行政程序向烏國稅務總局(DGI)申請事後補償。
此項修改主要衝擊享有財政穩定條款之自貿區(Zonas Francas)用戶及公司,以及在該稅項制創立前與烏國政府簽署特定協定之跨國集團。新制雖不必然剝奪該等企業之財政穩定保護,但其救濟方式由原本的「稅收寬免」轉為「事後申請補償」。若DGI未能在稅款繳納截止日前完成審查,企業將面臨必須先全額繳稅,待核准後再行退稅之資金調度壓力。
有關此補償金額計算公式如下:1. 產生淨損失之補償: 若企業在烏國申報IMCD為100,且此繳稅促使該集團在海外之稅負減少70,則DGI將發放30之補償金;2. 無淨損失不予補償:若企業在烏國繳納之100完全抵減了同等額度之海外稅負,因未造成淨經濟損失,則不予補償。
在申請補償之文件審查方面,跨國企業必須向DGI提交極為詳盡之資料,包含集團完整組織架構圖、國別報告(CbCR)、識別受財政穩定條款保護之本地實體及海外關聯實體、法律穩定條款之證明文件,以及經由具國際聲望之國際審計事務所認證之稅額報告,且國外文件均須經過翻譯及公證認證。此外,企業必須授權免除稅務保密協定,以利DGI在OECD的BEPS框架下進行資訊交換。
烏拉圭於2025年底將IMCD納入預算案,立基於OECD「第二支柱(Pillar 2)」計畫,對年收入達7.5億歐元以上之跨國集團課徵15%之最低實質稅率。烏國財政部認為,若烏國不主動課徵此最低稅率,該稅收亦將被其他與該集團關聯之海外管轄區課徵。由於舊制「稅收寬免」可能導致OECD質疑該稅制是否符合第二支柱標準,烏國政府爰改採「先徵後補」之制度,以兼顧符合OECD標準與穩固烏國財政之雙重目標。(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