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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4)長虹-本公司簽訂桃園市桃園區桃合段土地買賣契約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桃園市桃園區桃合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7/19~113/7/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約9,229.05平方公尺,折合約2,791.79坪;
土地每坪交易價格:約新台幣97.4萬元;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27.2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1.簽約時支付約買賣總價款之10%。
2.買賣契約簽訂後15日內支付買賣總價款之20%。
3.於第二期款給付後30日內支付買賣總價款之30%。
4.自簽約日起五個月內支付買賣總價款之40%。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及估價金額:
1.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2,735,954,200元。
2.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2,721,995,25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葉紫光
2.孫維瀚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葉紫光:(113)宜縣估字第000051號
2.孫維瀚:(111)桃市估字第00007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依約定辦理。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或出租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非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非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