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2-10 11:49:32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大陸銀監會昨(9)日公布《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下重手整治存貸款和服務收費兩大領域問題,並對貸款定價提出七項禁止性規定。
據瞭解,此項《通知》將嚴格禁止銀行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做為存款,及發放貸款時強制搭售其他金融產品等行為。
上述「七不准」原則包括不得以貸轉存;不得存貸掛鉤;不得以貸收費;不得浮利分費;不得借貸搭售;不得一浮到頂;不得轉嫁成本。
《通知》中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收費價目名錄,且統一執行,並應在每次制定或調整價格前公開徵求消費者意見後,將其納入收費價目名錄並上網路公布,按照公布的收費價目名錄收費。
大陸銀監會並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從年度經營計劃及績效考核辦法制定入手,整治高指標問題,校正經營導向,從源頭杜絕各項「不規範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