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罰最重!台中銀違反洗錢防制遭罰鍰3200萬

2026/05/12 17:04

MoneyDJ新聞 2026-05-12 17:04:27 陳怡潔 發佈

台中銀(2812)日前驚爆有6名分行主管涉嫌助詐騙集團開戶和洗錢36億元,並遭台中地檢署起訴,金管會開鍘重罰。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今(12)日親自出席例行記者會宣布,台中銀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情事,對該行核處3,200萬元罰鍰,創下史上銀行業罰款金額的最高紀錄。

童政彰宣布,台中銀辦理存款開戶、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及帳戶監控機制所涉相關缺失,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授權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等法規,依銀行法核處3,2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說明,台中銀的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10家分行,自2024年4月起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認識客戶作業及網路銀行額度未訂有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亦有多項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該行缺失包含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未完善建立認識客戶與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未完善建立網路銀行額度之控管機制;未完善建立交易持續監控及異常交易態樣監控機制,致疑似洗錢交易申報作業未健全;未確實執行客戶異常交易之再確認身分作業;未確實執行客戶交易合理性審查;未確實執行申報疑似洗錢交易作業,即使客戶屢有符合異常交易態樣及165聯防機制通報紀錄,惟分行歷次查證多以「合理交易」或「持續觀察」即予結案等等。

除了重罰3200萬,金管會一併提出六項監理要求,一是請該行對案關缺失全面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納入內部查核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三道模型機制,並將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二是請該行全面清查由行員(含主管)主動招募案件之開戶審查妥適性;三是請該行於1個月內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重新校準及完善該行洗錢防制機制;四是請該行於2個月內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之責任;五是請該行董事會從上而下強化公司經營文化,確實落實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六是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

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是防制洗錢的重要防線,金融機構必須發揮守門員功能,及時預警及攔阻可疑交易,以保護合法商業活動。金管會呼籲金融機構應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精進防制洗錢相關制度,以及持續強化三道模型,確保對開戶審核與異常交易的偵測能與時俱進。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