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101)華冠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04/07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爰將該公 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04/7
5.因應措施:自110年4月7日起,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