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說明「疑似混賣非實名制口罩」報導內容
2020/09/16 09:5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69)大樹-109年09月16日聯合報報導,本公司公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9/16
2.公司名稱: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含其他轉載之媒體)
6.報導內容:聯合報標題「鋼印怪怪的…連鎖藥局遭爆混賣菲製口罩」
7.發生緣由:經與主管機關討論,有澄清說明之必要。
8.因應措施:針對聯合報報導,有關大樹連鎖藥局疑似混賣非實名制口罩一事, 本公司說明如下:本事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台北市衛生局」已於109年9月15日到店調查,該案當事人向主管機關表示,於台北市西園路之大樹連鎖藥局交付實名制口罩時, 因個人疏失,錯將自用口罩交付予消費者,並已提供相關資料予主管機關。當事人目前已先暫停所有業務,配合主管機關釐清本案。
文中所述來自菲律賓之美德口罩,係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具備醫療器材許可證之醫療口罩,本公司並非直接向美德公司採購,而係於合格通路購買, 並只提供予同仁工作時使用,本公司已將口罩購買憑證交予主管機關。
消費者詢問店員口罩來源一事,由於被詢問者非交付之當事人,其不清楚有錯置之情形,故依實際作業流程進行回覆;另實名制口罩皆係由中華郵政直接配送至各藥局,再由藥局做分裝,並非文中所述公司負責分裝及配送。
本事件實為個案,本公司並無藉此圖利或故意傷害消費者權益,謹再次向所有社會大眾,致上萬分歉意,本公司今後會更加強管理與監督。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