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2-05 08:44:41 記者 陳祈儒 報導
個人隨時上網的方便性以及台灣地理環境適合在短時間內送貨,電子商務成為時下年輕人購物的方式之一;這些上網購物族群一開始的誘因大多是網路方便比價,但是隨著主動送貨與可選購的種類變多,最低價已不是網路購物的最主要誘因,電子商務因方便且快速結帳特性,成為年輕族群在平價商品消費的重要選擇。
當網路上支付習慣逐漸流行之後,利用電腦網路、手機行動網路消費也增多,像是手機團購、手機鏡頭閱讀QR Code條碼來作小額付款等,未來電子支付會不會跟有「塑膠貨幣」之稱的信用卡一樣流行起來,開始受到業者與主管機關的重視。
由於目前台灣的金管會、央行等主管機關的一級主管,多具行庫背景資歷,且其下轄業者都是銀行相關公司,所以,在草擬的政策法規自然偏向金融機構,對於現行非金融單位要切入支付業務,主管機關常常跟電子商務的意向相左,這也是國內電子商務專法常常面臨業者炮轟的主因之一。
為讓非金融業者在第三方支付上有法源,經濟部去年底迅速草擬「第三方支付專法」呈報行政院。惟今年初在實施細節的解釋上,銀行局、經濟部常常見互踢皮球的態度,短期內第三方支付專法要過關?外界評估仍有一定的難度。
前幾年,台灣電子商務業者督促政府開放的動作還不大,但是近期卻是高分貝的要政策開放,主要還是來自於大陸同業的競爭。
若將旅遊票券的網路交易排除,大陸淘寶網、支付寶早已察覺台灣網路消費的客單價並不低,在2012年經由正式管道與台灣業者進行「搭轎」後,去年更加重視台灣電商市場發展,2013年正以星火燎原之勢在台灣拓展業務,對於本土的網家(8044)PChome Online、雅虎奇摩商城、團購等業者帶來一定程度的威脅,這是國內業者急於尋求法源支持的主因。
其實就兩岸在電子商務的發展上,最早發展網站型態的美國,是電子商務的鼻祖,台灣以及中國大陸的電商技術基礎是向美國取經,再參照自己當地的民情來作修正。
由於零售通路、大賣場與連鎖通路在台灣發展了近二十、三十年時間,網路購務、網路交易要與這些實體通路競爭,必須投入更多吸引人的賣點,所以台灣電子商務業者的巧思、細緻,以及交易評價、網頁介面上比大陸同業來得優異。
不過,在產品多元性以及送貨等基礎需求上,淘寶網挾著在大陸運作多年的豐富經驗,目前貨品種類遠高於台灣同業不說,跨海送貨也大多在兩天內可以到達,只要是非即期的食品,台灣消費者大都能接受這樣的服務。而且淘寶網上賣家也很重視「購物評價」,對於退換貨的要求幾乎也跟台灣網購的賣家一樣照單全收,以良好的服務來累積買氣。
撇開大陸同業的競爭而回到專法上,業者對於第三方支付資本額門檻的共識度趨於一致,但在儲值上限(現行暫定3萬元以下)、開放如App等的線下交易(O2O)與否、如信用卡一樣放寬至多幣別儲值等,官民之間的意見還有不小落差。
另外,因為經濟部主管業務不包含金融領域,所以第三方支付目前僅討論在網路上的實體交易,專法的制定傾向不含非實質交易的金額轉匯業務。也就是說,第三方支付的範圍,官方還是傾向在實質交易上,未來是否跟進國際潮流還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