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證等14家發行人於101年11月2日分別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以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等為標的之59檔權證發行之申請,經審核後尚符合規定,將發給同意函。
一、認購權證部分:
發行人 標的股
富邦證 宏達電
富邦證 大立光
富邦證 神腦
富邦證 宏碁
富邦證 瑞儀
元大寶來證 南港
群益金鼎證 玉晶光
群益金鼎證 瑞儀
群益金鼎證 台灣50
群益金鼎證 台積電
群益金鼎證 華通
永豐金證 F-再生
永豐金證 華通
永豐金證 立錡
永豐金證 南港
永豐金證 日勝生
二、認售權證部分:
發行人 標的股
中國信託證 聯詠
中國信託證 和碩
元富證 中壽
日盛證 F-再生
富邦證 台積電
元大寶來證 鴻準
元大寶來證 儒鴻
群益金鼎證 台積電
群益金鼎證 台灣50
永豐金證 神基
永豐金證 鴻海
永豐金證 皇翔
永豐金證 潤泰新
永豐金證 瑞儀
永豐金證 F-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