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191)和進公告本公司股票仍繼續維持變更交易方法(預收款券)及分盤方式交易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1/04/01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之情事。
未能具體說明重大現金支出之必要性及交易流程之合規性等事項,暨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有重大缺失,及110年第4季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已低於二分之ㄧ及十分之三。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1/04/0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111/04/07日起,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且採每30分鐘撮合一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