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2500MHz/2600MHz 4G頻段特許執照 NCC准予核發

2017/11/22 16:30

MoneyDJ新聞 2017-11-22 16:30:01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2)日宣布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亞太電信(3682)申請核發4G行動寬頻業務2500MHz2600MHz頻段特許執照,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52條第1項規定,亞太電信應於6個月內開始營業提供服務。NCC表示,目前已完成我國行動寬頻業務總計三波釋照作業,同時兼採TDD與FDD技術,並將持續督導電信業者戮力建設,發揮頻譜效能,落實偏鄉基礎建設,並以寬頻社會帶動創新數位經濟發展。

NCC說明,本次亞太電信所申請核發之行動寬頻業務特許執照於2015年所標得,該次釋照作業共釋出採用TDD(分時雙工)FDD(分頻雙工)技術之2500MHz2600MHz頻段共190MHz之頻寬,計有中華電信、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及亞太電信等4家得標,除亞太電信外,其餘3家業者均已完成相關程序並獲NCC核發2500MHz2600MHz頻段之行動寬頻業務特許執照。

NCC表示,自2013年起分階段開放行動寬頻業務以來,NCC已完成3次頻譜釋出作業,其中2013年第一波釋出採用FDD(分頻雙工)技術之700MHz900MHz1800MHz頻段上、下行共270MHz頻寬,2015年第二波釋出採用TDDFDD技術之2500MHz2600MHz頻段共190MHz之頻寬,第三波為今(2017)年釋出採用FDD技術之1800MHz2100MHz頻段上、下行共150MHz頻寬;3次頻段釋出作業,同時兼採TDDFDD技術,總共釋放610 MHz之頻寬,促使頻譜發揮最大效益,提供消費者更多樣選擇,讓消費者獲得更優質、更快速之行動寬頻服務。

NCC強調,目前已順利完成行動寬頻業務第三波釋照作業,依各電信業者標得之頻譜觀之,明(2018)3G業務終止後,各業者可於原3G頻段以原3G系統以電路回退(CSFB)方式繼續提供用戶行動寬頻語音服務,讓服務無縫接軌,我國電信市場秩序之維護及電信業者標得之連續頻寬,預期將充分發揮頻譜效益並落實偏鄉寬頻建設以縮短數位落差,並達成鼓勵創新及寬頻近用之政策目標。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