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初裁自美國進口高粱涉傾銷,將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2018/04/17 17:22

MoneyDJ新聞 2018-04-17 17:22:1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商務部今(17)日下午公佈,裁定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存在傾銷,使中國大陸高粱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並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裁定,自今(2018)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178.6%)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大陸商務部表示,初裁後,將繼續對本案進行調查並作出最終裁定。

針對大陸商務部在立案後兩個多月即公佈對美高粱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是否為中國對美系列貿易保護舉措的反擊動作。對此,大陸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表示,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和世貿組織《反傾銷協定》,在立案60天後,調查機關有權作出初步裁定並採取臨時措施,本案於2018年2月4日立案,4月17日作出初裁,符合中國法律和世貿組織規則。

王賀軍指出,該案於立案後,調查機關即進行了調查,並作出客觀裁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美國高粱對中國市場存在傾銷行為,傾銷幅度高,嚴重衝擊中國高粱市場。美國高粱對中國出口數量急劇增長,從2013年的31.7萬噸增加至2017年的475.8萬噸,增長14倍。在此同時,美國高粱對中國出口價格由2013年290美元/噸下降至2017年200美元/噸,下降31%;由此導致中國高粱價格下滑,使中國高粱產業受到實質損害。

王賀軍強調,中國始終反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主張嚴格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和中國相關法律開展貿易救濟調查。中方願與美方透過擴大合作,縮小貿易領域的分歧,共同維護中美經貿合作的大局。

據瞭解,大陸於今年2月4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惟本次僅公佈反傾銷初步裁定。王賀軍說明指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是兩起案件,調查程序和涉案主體都有所不同,如反傾銷調查的是涉案企業價格歧視行為,反補貼則需要調查涉案國所涉補貼的存在、金額和性質。因此這兩起案件雖然涉及同一產品,在同一時間立案,但初裁時間會根據各自調查進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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