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銘旺綠能取得台南市佳里區、官田區太陽能電站,合計3072萬元(更正)

2023/12/29 16:2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29)銘旺科-代子公司銘旺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太陽能電站(更正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佳南案:台南市佳里區佳南段398地號之地面型光電發電設施
官田案:台南市官田區官田段261-7地號之地面型光電發電設施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佳南案發電容量為312.18瓩/每單位價格:50000元/交易總金額1561萬元
官田案發電容量為302.28瓩/每單位價格:50000元/交易總金額1511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妍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妍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其董事長為本公司綠能事業處副總經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已建置完成之電站,符合本公司快速發展綠能之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雙方簽訂之設備買賣契約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2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2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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