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5206)坤悅-公告募集及交付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1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110年11月1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1年3月18日證櫃債字第1110001639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坤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新臺幣壹拾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三、公司債利率:固定年利率0.89%。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為五年期,自民國111年3月29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16年3月29日到期;到期一次還本。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自有資金、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場或資本市場籌資方式支應。並依代理還本付息合約之規定,於還本付息日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以備兌付到期本金、利息。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本次資金用途為償還債務及支付營建工程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之未償還餘額:截至111年2月28日止,國內未償還之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為新臺幣0仟元整。
八、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10年12月31日止,額定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3,000,000仟元整,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559,250仟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155,925仟股,每股面額均為10元。(截至111年2月28日止,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559,250仟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155,925仟股,每股面額均為1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合併資產減去全部合併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0年12月31日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2,958,715仟元。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無。
十四、承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五、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六、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為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七、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公司債其它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二十一、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二十三、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11年3月29日開始募集並完成募集發行,款券並於當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