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55)科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9
2.預計發行價格:29.73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2,000,000股
4.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期間經本公司認定未曾有違反公司勞動契約、員工行為守則、信託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工作規則、競業禁止與保密守則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其既得條件如下:
自發行日起之第一個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開始既得,其各年度依比例分別為20%、20%、30%、3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符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之標準認定之。實際得獲配員工及可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考績、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所定之遵行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董事身分之員工者,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或董事身分之員工,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與優秀員工、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若以本公司115年03月05日之收盤價 131 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幣202,540,000 元;依既得條件於 115 年~119 年每年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 48,103 仟元、75,953 仟元、45,571 仟元、25,318仟元及 7,595 仟元,對本公司費用化影響相應降低。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於115年03月05日之在外流通股份 78,557,817 股計算,暫估115年~119年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61元、0.97元、0.58元、0.31元及0.10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表決權等,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契約執行之。
(3)除前述限制外,員工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申報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修正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應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認購員工代為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