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4-11 11:32:14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發改委昨(10)日公佈《關於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規定自4月1日起執行統一垃圾發電標桿每度電價(即每千瓦/時)0.65元(人民幣,下同),並明確高出火電價格部分由省級電網負擔0.1元。
該通知規定,以生活垃圾為原料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均先按其入廠垃圾處理量折算成併網電量進行結算,每噸生活垃圾折算併網電量暫定為280千瓦時,並執行全國統一垃圾發電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5元;其餘併網電量執行當地同類燃煤發電機組併網電價。
此外,大陸垃圾焚燒發電併網電價高出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併網電價的部分實行兩級分攤。其中,當地省級電網負擔每千瓦/時0.1元,電網企業由此增加的購電成本透過銷售電價予以疏導;其餘部分納入全國徵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解決。
中投顧問的報告指出,大陸擁有豐富的垃圾資源,蘊含著潛在的經濟效益。目前全國每年因為垃圾造成的損失高達300億元,而將這些垃圾綜合利用可以創造2500億元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