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對俄羅斯實施第18輪制裁
一、依據歐盟執委會本年7月18日新聞稿及問答集,歐盟理事會於同(18)日透過對俄制裁第18輪措施,進一步打擊俄羅斯能源出口收入、金融部門和軍工業實體,以增加俄羅斯戰爭成本,對其經濟施壓。
二、本次通過之制裁重點如次:
(一)能源制裁:
1.將石油價格上限從每桶60美元降至47.6美元,並引入自動動態機制(automatic and dynamic mechanism),確保石油價格上限比前6個月俄羅斯烏拉爾原油(Urals crude)之平均市場價格低15%,確保對俄羅斯能源出口收入造成打擊。
2.對天然氣管道北溪1號(Nord Stream 1)和北溪2號(Nord Stream 2)實施交易禁令,歐盟業者將無法直接或間接參與該等天然氣管道之相關交易。
3.禁止進口以俄羅斯原油進行精煉(refine)後之相關產品,這將防止俄羅斯原油以任何形式進入歐盟市場。
(二)影子艦隊:
1.對於俄羅斯透過影子艦隊(Shadow Fleet)出口能源之規避行為,新增105艘船隻列入制裁名單,目前受制裁船隻總數已達444艘,將被禁止進入歐盟境內港口及獲得海事服務,歐盟將續與影子艦隊船隻之船旗國討論,確保該等船旗國不允許該等船隻懸掛其國旗航行或停靠其港口。本次另有3艘液化天然氣運輸船因承諾不再運送俄國能源,而獲除名。
2.針對管理影子艦隊之俄羅斯與其他國際公司、俄國原油貿易商、影子艦隊主要客戶、船隻船長及船隻登記相關業者等,實施資產凍結及旅遊禁令等措施。
(三)金融措施:
1.新增22家俄羅斯銀行至制裁名單,目前受制裁銀行總數已達45家,並禁止歐盟企業與該等俄國銀行全面交易。
2.擴大前述金融禁止交易措施至第三國金融業者。前述第三國金融業者包括協助俄國規避制裁、支持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或與俄羅斯金融訊息服務(Financial messaging service )有關之加密資產提供者。
3.禁止與俄羅斯直接投資基金(Russian Direct Investment Fund,RDIF)、其子公司、其投資標的以及提供相關支持之金融機構交易,阻止俄羅斯利用RDIF進入全球金融市場,以規避歐盟制裁措施賺取外匯,及維持其戰爭力量或增強經濟韌性。
4.禁止向俄羅斯政府和俄羅斯企業提供某些關鍵銀行軟體。
(四)貿易措施:本次擴大軍民兩用貨品及前瞻技術之出口管制清單範圍,以避免俄羅斯獲得軍事關鍵技術,擴大範圍包括用於生產固體推進劑(solid state propellants)之化學化合物、可生產戰爭裝備之高精度電腦數值控制(CNC)工具機等。
(五)反規避措施:
1.本次增列26家企業進入制裁名單,該等公司涉及直接或間接地支持俄羅斯軍工實體,或參與規避制裁。其中,包括15家企業來自俄羅斯,4家來自土耳其,7家來自中國或香港。
2.貨品過境禁令新增8個稅號,未來該等貨品自歐盟出口至第三國時,將不再過境俄羅斯。
3.為因應透過第三國出口前瞻技術產品至俄羅斯之風險,本次頒布條款允許會員國調查及攔截可疑貨物,以防止規避制裁措施。
(六)涉及破壞烏克蘭領土完整之自然人及實體:本次增列14名自然人及41個實體至制裁名單,包括中國涉及供應戰爭物資之公司。
(七)保護會員國免受仲裁之措施:導入有關投資者對國家之爭端解決機制(investor-to-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之保護性限制,以因應受制裁之自然人因制裁措施,提出投資仲裁而對會員國造成之經濟損壞風險。
三、歐盟歷次對俄制裁係採修正歐盟部長理事會決定與規章之方式處理,其中關於貨品進出口部分,規範在Council Regulation (EU) No 833/2014,目前最新彙整文件為2025年5月21日版,上述第18輪制裁內容未來亦將納入,下載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14/833/oj/eng,併請卓參。(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