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泰兩國將於2026年3月31日啟動「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此係新加坡與東協國家碳信用合作首例
一、新加坡副總理兼貿工部(MTI)部長顏金勇本(2026)年2月26日出席星國「國會撥款委員會」質詢有關「總理公署(PMO)國家氣候變遷秘書處」支出預算時宣布,星、泰兩國將於2026年3月31日啟動「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雙方將聯合發起碳信用項目徵集活動,有意參與企業及機構,屆時可申請在泰國展開的相關項目;此係新加坡第五次公開徵求碳信用專案提案,亦是星國與東協國家碳信用合作首例。
二、截至目前,新加坡已個別與10個國家簽署「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其中,與泰國達成的協定係於2025年8月19日簽署。先前亦分別與盧安達、不丹、迦納及秘魯合作發起四次碳信用專案徵集活動。星國另與15個國家簽署「碳信用合作備忘錄」,最近一次是於2025年12月與巴西簽署。
三、顏金勇副總理表示,新加坡境內去碳選擇有限,爰跨境方案對星國的減排進程至關重要,包括透過碳信用合作資助外國更具潛力的去碳項目。新加坡刻正為碳信用需求發出明確信號,包括為以科技及自然為基礎的碳信用項目徵求提案。
四、新加坡甫於2025年9月宣布,以7,600萬星幣(6,000萬美元)自加納、巴拉圭及秘魯預購四個基於自然的碳信用項目,適用於2026年至2030年之間,預期將抵消217萬5,000公噸的碳排放量。
五、儘管新加坡境內去碳選擇有限,但顏金勇副總理強調,星國各方面皆穩步推進去碳化。例如,2025年新註冊車輛中85%是潔淨能源車型,高於2024年的82%;截至2025年底,新加坡已綠化66%建築物,高於2024年同期的61%,預期可穩定邁向2030年綠化8成建築物的目標。另,新加坡已提前實現於2030年前部署2吉瓦裝置容量太陽能發電的目標,並進一步將目標調高至3吉瓦,相當於滿足約50萬戶家庭年用電需求。
六、此外,新加坡亦探討有關「生物甲烷」、「低碳氫能」及「核能」等長期去碳解決方案。顏金勇副總理指出,單靠減排仍不足以應付全球益發嚴重的氣候影響,爰「氣候變遷因應工作」須成為星國長期氣候韌性的核心支柱。新加坡刻正制定首個「全國氣候因應計畫」(National Adaptation Plan),擬強化基礎建設、公共衛生、水利資源、食品及海岸防護等方面韌性;同時,亦加大力度落實針對性措施,尤其是「熱壓力」部分。(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