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盛:子公司威盛電子(深圳)向關係人取得深圳市南山區使用權資產,計約1349萬人民幣
2021/04/06 09:4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88)威盛-代子公司威盛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9966號威盛科技大廈4樓整層、5樓A單元、B1樓倉庫
2.事實發生日:110/4/1~110/4/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房屋建築面積共計3041.8平方米,
租賃期間:2021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每月租金:人民幣241,838.3~272,191.14。
取得使用權資產為人民幣13,491,833.5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深圳威盛上華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管理考量。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租賃期間:2021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月租金:人民幣241,838.3~272,191.14。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雙方議價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經紀人不需支付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係因業務需求,以供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人民幣:台幣=4.344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