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國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7日核准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開放式「國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中子基金「國泰人民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為人民幣50億元;「國泰中國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為新臺幣80億元。國泰人民幣貨幣市場及國泰中國新興債券之保管機構分別由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前揭2檔子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分別為人民幣1.3億元及新臺幣3億元。
國泰人民幣貨幣市場基金運用或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之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附買回交易之總金額需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以上;且運用或投資於人民幣計價之資產總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含)以上。國泰中國新興債券基金投資於中國大陸地區境內之資產總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 (含)以上;且投資於「中國新興債券」總金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含)以上。
鑒於人民幣匯兌仍受管制,大陸地區之外匯管制及資金調度限制均可能影響基金之流動性,投資人應審慎評估。(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