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攝影鏡頭發展自動駕駛技術:福斯遭罰,特斯拉將面對訴訟
2019年福斯汽車使用測試車拍攝交通影像,攝影機搜集之圖像資訊可用於協助改善駕駛輔助系統並防止事故發生,但因在該測試車上未標明應有的錄影標誌,而遭下薩克森邦資料保護主管機關開罰110萬歐元。
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愈來愈多車輛備有車載攝影鏡頭,以記錄大量影像數據,這對改善駕駛輔助系統來說是必不可少的過程,而這些資料將須傳輸及儲存。不過,由消費者權益保護觀點觀之,這可能違反歐洲資料保護相關法令。
數週前,德國聯邦消費者協會在柏林地方法院對特斯拉提告,指控特斯拉的「哨兵模式」(Sentry Mode)在停車時仍不斷監測環境,並在某些情況下保存資訊。雖然其他車廠沒有提供「哨兵模式」這樣的功能,但在駕駛期間也應該要檢查其攝影鏡頭功能,特斯拉遭訴已引起其他車廠的緊張。
消費者協會法務小組主任Heiko Dünkel表示,這起訴訟估計要到2023年才會開庭審理。但無論哪種方式,根據什霍邦前資訊保護官Thilo Weichert的看法,特斯拉恐將敗訴。這對汽車製造商的影響將小於對特斯拉汽車車主的影響,因為當消費者購車時即承擔風險,使用條款中已規定:確保遵守適用的法規是「使用人的責任」。
一輛車如使用所有感測器,每天可以產生4到6TB的數據。1TB的數據需要1,500張CD來存儲信息。從資訊保護的觀點來看,大多數資訊都沒有問題,因車輛不保存數據。但是那些經傳輸及儲存的內容對於隱私倡議者來說則是有問題的。
特斯拉被指控並不奇怪。這家美國公司不僅是電動汽車的先驅,而且還在尋求個別的自動駕駛輔助系統,即不採用雷達及光雷達,而只經由影像資訊達到自駕4級或5級的程度。
目前,德國賓士在自駕3級、特斯拉在自駕2級時可以達到60公里時速。為了實現更高的駕駛安全性,特斯拉必須在所有可以想像的情況下使用人工智慧(AI),以為特別情況做準備,例如騎自行車者不遵守規定的行駛方式或變動的建築工地。
現今的駕駛輔助系統已經幾乎可以正確識別所有情況。但是對於全自動駕駛,需要更高的成功率,不能有誤。為此,駕駛輔助系統還必須掌握特別情況。多年來,特斯拉一直自美國客戶端蒐集影像資訊,由數百名員工評估並標註,供人工智慧軟體分析數據,並學習如何更趨近人類駕駛習性。
這引起如Weichert的資訊保護專家的注意:大約兩年前,他在一份報告中指出,特斯拉可能違反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他特別批評「哨兵模式」:資訊的收集為非必要的,且不應拍攝每個經過特斯拉的人。
特別是將資訊傳輸到美國仍然是一個問題,美國資訊保護法規並不符合 GDPR標準。Weichert說明,即使特斯拉將數據存儲在德國或歐洲的伺服器仍是不夠的,因為根據「愛國者法案」等法律,美國將「不受法律限制」使用收集的資訊。(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