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台新中美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貨幣市場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台新中美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5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50億元,由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等值新臺幣20億元)及人民幣(等值新臺幣30億元)計價發行乙案,自105年9月19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運用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附買回交易之總金額需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70%(含)以上;且運用或投資於國內外以美元及人民幣計價之貨幣市場工具及有價證券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以上。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