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6-07-27 08:02:38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行政院國發基金為帶動我國產業轉型升級,創造就業機會,於昨(26)日第51次管理會中通過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並訂定「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國發會指出,有鑒於全球經濟疲弱,民間投資信心不足,為振興投資帶動國內產業成長動能,國發基金匡列新臺幣1,000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扮演投資點火角色,引導民間資金以共同投資方式,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及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之投資計畫,為有意轉型升級的現有企業注資挹注更多資金。
國發會指出,國發基金對產業創新轉型個案投資金額,以不超過被投資事業募資後實收資本額或實際募資金額之20%為原則;單一個案或單一集團之累計投資總金額以不超過匡列額度之10%為原則。而投資案將著重促進民間新投資並創造就業機會;投資對象將以中小企業為優先考量。
此外,國發會也強調,國發基金原則上不擔任主導性投資人,將借重民間專業投資輔導能量;民間投資人具備一定條件者,可列為國發基金投資管理合作夥伴,協助提供被投資事業經營輔導,以達創新轉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