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5-19 10:17:33 記者 陳祈儒 報導
華冠通訊(8101)上周末連續發佈兩項公告,主要是其跟專利廠商InterDigital Group.之間的專利授權仲裁,除了律師費用之外,美國仲裁協會判決華冠須支付授權合約費用約1,900萬美元,由於之前華冠已先支付部份費用,預計影響本季稅前獲利新台幣1.66億元(列在費用)。不過,華冠也決定處分大陸吳江廠部份廠房與設備等,將可挹注業外收益新台幣1.2億元,兩相抵銷下,預計影響本季稅前獲利約4、5千萬元。
華冠表示,與美國InterDigital Group.的授權費用合約仲裁,經美國仲裁協會決定華冠必須支付授權費用,對於華冠不利。而華冠已決定擬分別在台灣、中國大陸提出此違反公平法,將提出檢舉。
據悉,華冠會擴大戰線,在中國大陸另提出仲裁控訴,主要是InterDigital Group.之前跟大陸手機大廠華為(HUAWEI)的官司,是由華為贏得勝利。所以,華冠認為在亞洲區域,華冠不一定會輸;若在中國大陸打贏,則可望彌補部份在美國所損失的仲裁支付金額。
華冠初步表示,美國授權金仲裁費用、以及處分吳江廠收益,皆會在今年第二季財報認列;其中,授權金支付金額1.66億元,會列在營業費用項目中,而吳江廠處分收益約1.2億元則認列在業外。此外,與美國InterDigital Group.之間的律師費用,目前尚不清楚金額,但也會列在營業費用之中。
因此,綜合授權費、處分廠房收益,共影響第二季稅前獲利約4、5千萬元。法人預估,以第一季華冠的營收約67億元,以及稅前獲利9,561萬元的基準來看,只要律師費用支出在正常水準範圍內,以華冠第二季營收約在67~70億元,則該季稅前獲利仍可望為正數,不致於出現稅前虧損。
在本業上,法人指出,華冠第二季營收金額約在70億元上下,主要是反應日本客戶的訂單效益,另外,預計第三季手機出貨量才會有再成長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