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稅》投資人民幣商品?稅務負擔也要列入考慮

2013/04/23 19:21

精實新聞 2013-04-23 19:21:44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人民幣業務在台正式開辦後,不少台灣投資人紛紛將錢轉為人民幣,目前除了可以作定存、投資人民幣計價基金之外,超過50億人民幣商機的寶島債也即將上市。另外,投資人除了能購買台灣發行的人民幣商品外,也能購買香港與大陸地區的人民幣商品。不過,兩岸三地所延伸之稅務問題有相當大的差異,報稅季節將到,就讓我們一起了解您在購買寶島債、點心債與其他兩岸三地人民幣商品時,延伸的相關稅務問題。

【投資人民幣商品 考慮報酬也要考慮稅負】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表示,民眾在投資各種人民幣商品前,除了考量風險屬性外,更要仔細評估各類不同人民幣商品的租稅效果,避免因為稅負影響實質投資收益。若以風險程度區分,目前市場上可見的人民幣商品分別為人民幣存款、人民幣計價債券、人民幣投資型保單、人民幣ETF、人民幣基金及直接購買大陸上市A股。若您辦理人民幣存款,相關的利息收入是計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也就是利息所得,僅有27萬的扣除額可供減除。

【投資寶島債/點心債 同為台灣企業發行 處分時稅率大不同】

而在人民幣計價債券部分,目前可分為台灣發行的「寶島債」與香港發行的「點心債」。許祺昌提醒,這兩種債券商品的稅負規範特別複雜,民眾應多加注意;由於寶島債與點心債的發行人可能為台灣企業、外資企業(含台灣企業海外子公司)或大陸企業。再加上發行地(台灣與香港)的不同與所得屬性的不同(利息收益與資本利得),因此所產生的稅負也就有所不同。

從孳息來看,台灣民眾不論購買「台灣企業」發行的點心債或寶島債,僅需分離課稅10%。但是處分債券產生的資本利得部分,寶島債是免稅的,而點心債則要併入投資人的最低稅負計算,稅率則為20%,不過有六百萬元的免稅額(根據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制規範)。但兩者之間的差異頗大,投資人不可不慎。

【購買外資企業發行寶島債/點心債 利息都算海外所得】

另外許祺昌指出,若購買「外資企業」發行的點心債或寶島債,稅率又有所不同。由於目前來源所得認定原則規範中,利息是以「發行人所在地」作為認定的標準;而交易所得則是以債券發行地認定。所以不論購買外資企業發行的點心債或寶島債,債券利息都要視為所得人的「海外所得」,併入最低稅負制課徵(發行人為海外企業)。但交易利得則大大不同,購買點心債交易所得也要視為所得人的海外所得併入最低稅負課徵,而寶島債之交易所得依現行規定是免稅的,此為寶島債較點心債有利的優勢。

如果您購買的是大陸企業發行的點心債或寶島債,相關孳息都要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計入所得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相關稅率最高可達40%;而交易所得方面,由於香港發行的資本利得要併入最低稅負課徵,而寶島債之交易所得免稅,也會有不同的租稅效果。
想了解最低稅負制,可參考本網文章─《萬萬稅》海外所得首納最低稅負,報稅差很大?(https://www.moneydj.com/tax/news/NewsContent.djhtm?a=54511519-F813-4976-A0FD-A30D5B5E15A4)

【投資ETF 稅不稅有差】

許祺昌說,就人民幣ETF而言,香港發行與台灣發行也會有不同租稅效果。就收益分配及資本利得部分,香港發行的ETF都要併入最低稅負計算,其稅率為20%;而台灣發行的ETF則要就獲配的收益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計算,稅率則為5%至40%,但資本利得為免稅。

另外,最近開放台灣民眾投資大陸A股,不論是所投資的股票分配股利或是交易產生的資本利得,都因為非台灣的有價證券,都要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計入所得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相關稅率則為5%到40%。至於股利方面,由於A股上市公司發放之際,就已經先預提股息紅利稅,因此投資人拿到手的是「稅後」紅利,稅率從5%(持股1年以上)~20%(持股不到1個月)不等。這部分所得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於台灣抵用,但以當年度加計大陸所得後適用稅率與預提稅率兩者較小者為限。

許祺昌表示,由於人民幣商品具有潛在貨幣升值的想像空間,再加上投資報酬率普遍較台幣計價的商品來的高,因此目前成為最熱門的投資商品。但是,由於不同商品可能產生不同的租稅負擔,最高與最低稅負影響達40%,民眾進行投資前,應好好檢視各種不同商品的租稅負擔,以免造成稅負吃掉收益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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