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公告與大安銀合併相關資訊

2001/10/26 10:0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台新-本公司與大安商業銀行(股)公司合併。

1.董事會決議日期:90/10/25
2.合併緣由:基於擴大經營規模及營業據點以提高市場佔有率,本公司與大安商業銀行(股)公司合併。
3.合併換股比率:雙方合併之換股比率為大安銀行普通股股票每2.0股至2.5股換發台新銀行普通股股票1股。有關換股比率之計算,係委託專業金融機構,依據雙方之股票市價、公司淨值、資產品質,並考量合併後經營綜合效益及未來獲利展望為基礎綜合評估後,經雙方協議訂定之。本公司與大安銀行應再就前項合併換股比率區間考量因素之最近期資料,於雙方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契約之前,由雙方董事長再行協議確認;但最終換股比率必須介於前項議定換股比率區間範圍內。
4.預計合併基準日:91/2/28
5.預計合併股東會日期:90/12/7
6.被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依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之業務及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7.公司法第三一七條之一所定合併契約應記載事項:以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存續公司,大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消滅公司,合併後之公司名稱即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預計存續公司因合併新發行記名式普通股約四億六千萬股。實際發行新股總數以合併基準日大安商業銀行之發行在外普通股股份總數(扣減庫藏股份)減除本公司持有該公司之股份總數後之股份數,按換股比率計算本公司應發給之股份數額。大安商業銀行股東每持有該公司普通股股票2.0股至2.5股可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合併基準日股票公開市場之普通股收盤價,按比例發放現金。其新股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
8.預計合併效益:藉由合併來擴大經營規模及營業據點,提昇單位經營效率,廣佈行銷通路,俾提高獲利能力及市場佔有率。
9.被合併未上市(櫃)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主要會計科目金額: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於執行合併期間內,如本公司提出籌設台新金融控股公司時,則大安銀行股票依合併換股比率轉換成本公司之股票,得再按本公司與金融控股公司之換股比率轉換為台新金融控股公司之股票。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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