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違約金 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0年4月20日因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惟華豐公司誤植最近1月(110年3月)自結數及最近1季(109年第4季)稅前淨利及本期淨利查核數,核有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之情事,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函知華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