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代號:4526)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13日公告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與交易相對人簽署出售廠房及附屬設施合約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12款情事,惟該公司未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 3 萬元,並函知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