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3-02-02 07:53:49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上證報報導,中國全面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正式啟動,滬深交易所昨(1)日公布《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股票上市規則》、《交易規則》等配套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下的上市門檻、發行審核、定價機制、交易規則、重大資產重組等一系列基礎制度設計安排揭開面紗。
為適應註冊制改革需要,滬深交易所均對上市條件做出調整,包括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無形資產占淨資產的比例限制等要求。綜合考慮預計市值、淨利潤、收入、現金流等因素,設置「預計市值+收入+現金流」、「預計市值+收入」等指標體系。
根據相關徵求意見稿,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一、最近3年淨利潤均為正,且最近3年淨利潤累計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下同),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6,000萬元,最近3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不低於1億元或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10億元;二、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最近一年營收不低於6億元,最近3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不低於1.5億元;三、預計市值不低於80億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最近一年營收不低於8億元。
在紅籌企業上市方面,上交所將紅籌企業於科創板上市明確的適用標準平移複製適用於主板。符合創新試點政策的紅籌企業,可適用「市值+收入」標準;深交所亦借鑒創業板試點改革經驗,明確已在境外上市和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的上市標準。對差異表決權架構企業申請在主板上市的條件方面,滬深交易所基於主板上市條件淨利潤為正的基本要求,增加了不同於科創板的淨利潤為正的標準。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審核註冊機制是註冊制改革的重點內容。在試點註冊制階段,探索建立了交易所審核、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的審核註冊架構;此次改革對發行上市審核註冊機制做了進一步優化,整體方向是,保持交易所審核、證監會註冊的基本架構不變,進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註冊的效率和可預期性。與此同時,加強證監會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指導,切實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
本次改革在改進主板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重要舉措?前述負責人表示,本次改革借鑒科創板、創業板經驗,以更加市場化便利化為導向,進一步改進主板交易制度,一是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二是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優化轉融通機制,擴大融券券源範圍。而此次改革從主板實際情況出發,對兩項制度未作調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