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605)華新本公司擬發行新台幣一百億元內之國內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一百億元內,得視市場情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待定
6.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為上限
8.發行利率:視發行時市場訂價結果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1)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並降低利率波動影響;或(2)支應本公司之綠色投資,有助於本公司整體長期營運發展,實踐對環境友善之永續經營理念
11.承銷方式:待定
12.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6.簽證機構:待定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有權依市場情況,在上述條件下決定公司債詳細發行條件、發行時間、承銷機構、保證機構及其他未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