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店董事會決議處分天盛電力2500股,交易總額不低於2100萬元

2021/12/10 09:3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364)力麗店-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天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天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盛電)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0/12/9~110/1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500股
每單位價格:不低於每股新臺幣8,400元為限,最高每股新臺幣27,000元
交易總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1,000,000元為限,最高新臺幣67,500,000元
(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因受合約約定事項達成情形而定,尚待後續事項確認後再行補充公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Changhua South East Holding GmbH,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不低於新臺幣20,975,000元,最高67,475,000元,惟本次股權交易受合約約定事項達成情形而定,尚待後續事項確認後再行補充公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約定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交易相對人雙方協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次交易後
持有股數:0股
金額:0元
持股比例: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率:1.72%
有價證券投資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6.96%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58,21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考量投資效益及後續業務經營。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0年12月09日
2.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案,交易對象非關係人。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0年12月09日
2.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處分案,交易對象非關係人。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嘉誼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徐瑞霞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3929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總交易金額為21,000,000~67,500,000元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