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證券期貨業得辦理資料共享,以便利客戶及提升經營效能

2022/04/29 08:54

證券期貨業得辦理資料共享,以便利客戶及提升經營效能

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提升消費者便利性、強化金融機構風險控管及促進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已於110年12月23日訂定「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並即實施,明確揭示金融機構跨機構間資料共享機制,在資訊安全之原則下促進客戶資料之合法、合理利用,提升客戶交易之便利性,減少各機構因重複建置與維護客戶資料所增加之營運成本,提升效率、發揮加乘效益。

考量證券期貨業法規對於客戶資料訂有應予保密、不得洩漏之規定,配合前揭政策揭示,為利證券期貨業有明確之依循與規範得辦理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以合理運用客戶資料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本會已於111年1月20日發布令,明定證券期貨業得辦理資料共享及相關管理規範與申請程序。證券期貨業辦理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應建立內部控制規範經董事會通過,其資料共享範圍及程序,除依其他法令規定得共享者從其規定外,應事先取得客戶同意並於公司網站揭露隱私權政策,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遵循本會「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辦理;證券期貨業與未具集團關係之他金融機構間進行資料共享,首案應向本會申請核准,首案核准以後,按資料共享模式控管,未逾越市場上所有前經本會核准之共享案例模式者,僅須向證券期貨業公會申報備查。

資料共享合理使用是數位發展的核心,金管會將持續觀察證券期貨業辦理客戶資料共享之態樣與效益,以因應金融科技跨業及多元金融場景之發展需要,創造數據價值,提升我國證券期貨業競爭力並保障投資人權益。(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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