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43)昶虹-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經證交所通知併案列為停止買賣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8/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停止買賣之處置。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08/19
5.因應措施:本公司洽談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將儘速完成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之核閱事宜後,依規定補行公告申報。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