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收益傘型基金」獲准募集

2014/06/20 08:31

核准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國泰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本報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19)日核准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開放式「國泰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中子基金「國泰多重收益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最高為等值新臺幣150億元(新臺幣級別及外幣級別各為新臺幣75億元);另一子基金「國泰紐幣2021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最高為紐幣6.5億元。

前揭2檔子基金之保管機構分別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且均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分別為新臺幣3億元及紐幣0.13億元。

原則上,「國泰多重收益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股票、存託憑證、債券、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等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其中投資於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且不得低於百分之十(含)。

另「國泰紐幣2021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將依市場利率情況,預估投資於金融機構定期存款佔基金資產之百分之九十以上,其餘則投資於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掛牌之日經225指數期貨。此基金存續期間係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為期7年。(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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