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能源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5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026/03/25 15:4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883)微電能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5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暫訂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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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10%以上股東
海岳投資有限公司 持股10%以上股東及董事長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福加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富新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璞石晶華有限合夥 本公司法人董事
王愍迪 本公司董事長
廖東漢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邱信富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林照峰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廖炳坤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李朝欽 本公司獨立董事
張志朋 本公司獨立董事
蕭王勉 本公司獨立董事
姜智昂 本公司技術主管
王中鈺 本公司財務主管
歐曉旻 本公司會計主管

法人名稱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 與本公司關係
十名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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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 -
有限公司(100%)
海岳投資有限公司 王愍迪 (100%) 董事長
福加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廖東漢 (31%) 董事
廖呂琛慧 (30%) -
廖炳耀 (20%) -
廖惠儀 (19%) -
富新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邱信富 (50%) 董事
袁毓坤 (50%) -
璞石晶華有限合夥 瑞禾晶華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100%) -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40,00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不超過4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
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
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提
請115年股東常會依法令規定,授權董事會視洽定特定人及當時市 
場狀況訂定之。
B.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
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各項產品研發及業務推廣及未來長期營運發展
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等因素後,透過私募有價證券方式
籌資,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且私募有價證券相對公開募
集較為迅速簡便,可降低籌資成本及提高籌資效率,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
私募有價證券辦理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規定之對象;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
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櫃交易申請。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遇法令變更、
主管機關指示需修正時,提請115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狀況調整之。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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