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05-27 12:03:28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針對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大陸證監會將於5月推出特別股改革方案的情況,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金融業發展和改革的十二五規劃中有關探索建立特別股制度的總體要求,證監會正在積極展開相關研究工作,條件成熟時將盡快推出,但目前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特別股與普通股相比,主要差異是特別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方面享有優先權。另外,特別股通常會預先設定股息收益率,特別股股東享有這一固定數額的股息,而發行特別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公司一種舉債集資的形式。
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方面,特別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公司的重大經營無表決權,也無權干涉,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表決權。
專家表示,從境外市場情況來看,特別股一般不上市流通,同時特別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但可依照特別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公司予以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