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兆豐國際大中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兆豐國際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平衡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兆豐國際大中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乙案,自104年10月15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股票、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之金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以上;經理公司將視市場情況,依據投資策略會議決議,進行股債比例之動態調整,將基金投資股票比例調整為不高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90%,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50%(含);投資於大中華之有價證券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以及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